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

逸馬殺犬於道...

和同事商討如何能將 email 寫得清晰簡短的問題,於是舉了這個 “逸馬殺犬於道” 的例子,下面是故事的出處,copy 在此做 reference.

當年歐陽修在翰林院任職時,一次,與同院三個下屬出遊,見路旁有匹飛馳的馬踩死了一隻狗。歐陽修提議:“請你們分別來記敘一下此事。”

只見一人率先說道“有黃犬臥於道,馬驚,奔逸而來,蹄而死之”,另一人接著說:“有黃犬臥於通衢,逸馬蹄而殺之。”,最後第三人說:“有犬臥於通衢,臥犬遭之而斃。”

歐陽修聽後笑道:“像你們這樣修史,一萬卷也寫不完。”

那三人於是連忙請教:“那你如何說呢?”

歐陽修道:“‘逸馬殺犬於道’,六字足矣!”

三人聽後臉紅地相互笑了起來,比照自己的冗贅,深為歐陽修為文的簡潔所折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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